第四十七篇 高攀
作者:
秀实 更新:2016-02-12 21:13 字数:656
「我叫洪大碩,三十二歲,香港居民。」
「八九年五月開始,我受聘為市政局油尖區健體中心男女子器械健體班導師,負責任教每星期一三五下午六時至七時的學員。今年十月份的T6班有學員三十人;但到月中,只剩下十個左右。王秀錫是其中一個。」
「根據辦事處給我的資料,王秀錫,中國男子,二十七歲,職業石化產品推銷員,報住藍田舊邨第十六座十九樓零三室,身體缺陷欄没有任何紀錄。」
「第一課時,我曾為他檢查身體。他身高一六五厘米,體重五十五公斤,體型瘦削,血壓、脈搏都正常。他有時架上眼鏡,有時不戴。」
「第三課時,那日應該是十月七日,他曾向我透露健身的目的。他說他交上女朋友,是女友叫他來健身的。女友希望他有V字型的身裁。他說話的時候,給人感到他的自卑和害羞。」
「那次,他同時向我說,左額的血脈有腫脹的感覺。我曾叫他循序漸進地練習,不可過分逞強。我又拿出中心的資料,向他解釋人體運動時心跳頻率和血液含氧量的關係,一再叮囑他不可勉強。」
「此後好幾次,我看到他因過份用力而露出痛苦的表情。給我的感覺是,他想在最短的時間內收到最理想的效果。」
「事發當日是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五,還有兩課T6班便結束。他準時來到中心,毫無異樣。大約六時三十五分,學員劉克勤告知我王秀錫發生意外。我走近時,看到他躺在仰卧板上,一動也不動,雙手垂貼地面,雙眼瞌上,頭微偏向右。我搖動他的左肩,他完全没有反應。我大叫並走到外面通知中心職員報警。十五分鐘左右,救護人員上來把他抬走。」
「我的供詞到這裏完畢。多謝法官大人。」
洪大碩退下,庭警把一位戴有珠寶項鏈、身裁動人的證人帶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