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章 行知真的很伟大(二)
作者:
笨笨的姥爷 更新:2020-08-28 08:21 字数:2300
故事说,神情恍惚的兰某是在美国街头流浪时被警察发现的。出现在北京边检总站的38岁的兰某,一身黑色羽绒服从头裹到脚,头发稀疏泛白,蜡黄的脸上满是皱纹。她没带行李,随身只有一盒治疗精神分裂的药。
她与父母相见,抱头痛哭。这是多么令人揪心的一幕!面对如此场景,也许泱泱大国十多亿人口,不足为奇,我等小民咸吃萝卜淡操心。但是,为人父母者设身处地想过没有,你会抱着她痛哭吗?接下来,你还会做什么?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境?真的是不堪设想!
——故事说,兰某自幼好学,父母从不让她干家务活,她的任务只有一个,读书,读书,再读书。但就业后,她连连碰壁。
有一次主管有意考查几个外籍新人的社交能力,在餐会上给了每人一大份肉,让他们吃完。其他几个新人要么与主管沟通,要么请人一起分享,唯独兰某把盘子一推,说“我吃不下!”就没有下文了。
她接连失业,直到签证已经过期,又没有新公司可以继续为她申请延期,也没钱租住公寓,只得流浪街头。她自己也说,除了学习,我什么都不会——高度精准的概括。
难道我们的教育至今还是“吃人的教育”么?似乎谁也不愿这么说,不能一叶障目,以偏概全。那么兰某现象的根源又是什么呢?
她虽然是双料博士,但她连做人的基本条件也不具备。她首先无法生存,那对做人的其他方面,还能再说什么呢?有俗话说,宁生败家子,不养蠢钝儿。此话虽不无偏颇,但话糙理不糙,与“身体第一”的理念异曲同工。
在这里,我们可以假设为,一个是兰某,另一个是初中毕业生,以打工为生,历尽艰辛,有丈夫有小孩,还有精力照顾父母。请问,我们选择谁?答案是肯定的——虽然这样的选择有点“俗气”,有点冷酷,虽然这样的选择只是“如果”。可是这个“如果”被你遇到了,你不这样选择?
陶先生有一首小诗,“小学生,小学生,哪几个是学生?”学生、学生——“学”是为了“生”。作为一个“人”,生活是第一位的,生活力是人生存的必要前提,那么生活力的教育就有必要是教育的首位。如果不会生活,其他一切皆可免谈。是不是这样?
——我顺着文副会长的思路说,如果说“初级十六能”是为了让人活着,那么“高级七常能”就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好。至于什么是“初级十六能”和什么是“高级七常能”,我想是无须让我解读的了。
——说到这里,我还要顺便说两个笑话,一个说的是“初级十六能”里关于“会游泳”的问题;另一个说的是“高级七常能”里关于“会打字”的问题。
笑话1:有一篇《有人落水,年轻民警第一个下河》的报道说,警官石同志接到“有人落水”的报警,仅用3分钟就赶到现场,并第一个下水救人。报道上有三个小标题,一曰:不会水的警察第一个下河;二曰:群众称赞民警是“最勇敢警察”;三曰:做了警察该做的事。凭心而论,每每读到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迹,我都会肃然起敬,热血沸腾,甚至也曾突发奇想,何时自己碰到,演绎一场“巾帼不让须眉”的英雄创举,也未尝不可。但是,看到这一报道,我心情复杂,啼笑皆非。
石警官明知自己不会游泳,仍然下水救人,因为他认为,“总要有人带头下去救人的”——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。但是,一旦但是,就有问题来了——报道说,因为石警官不会水,后来参加救援的群众不但要救落水者,还要救施救者石警官。本来救一人变成了救二人,岂非弄巧成拙,忙中添乱?用一句俗话说,那是“郭呆子帮忙越帮越忙”。更糟糕的是,与他一起前来救人的4名辅警居然也都不会水。呵呵,警察不会水,辅警要会水干啥!
大家可以想象:从公安派出所开出一辆警车,去拯救落水者。亮警灯鸣警笛,一路呼啸。从接警到现场只用了3分钟,那是何等威风,何等潇洒,又是何等的令人敬佩!然而警车上的1名警察和4名辅警竟然都不会水,那又是何等无奈,何等荒唐,又是何等的不可思议。
不会水?还不会什么……这里无法推断,也不能推断。我作为一介公民,却不免产生了联想:如果执行公务的人员这也不会,那也不会,那用纳税人的钱,横竖养着你们这一干人等干吗?
在这里我不想责备石警官。“知其不可为而为之,圣人也”。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见到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伤害,下意识的第一反应就是解救人民群众于水火之中,此乃人民警察之天职。在场的群众称赞石警官是“最勇敢警察”。据说正是由于他第一个下水救人——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,正是由于围观的群众看到连救人的民警也在“慢慢下沉”,才有人大呼:“会游泳的,赶快下去救人啊!”于是有群众有保安跳入水中,救起了正在挣扎的石警官和轻生妇女。
我希望石警官们会水。并非要求每个警察都是特工邦德,或者干脆就是齐天大圣孙行者,也遑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。单单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人,无论是生物学属性仰或社会学属性,恐怕都应该掌握包括游泳在内的一般生存技能吧?既是社会工作的需要,也是自我护佑,珍爱生命的需要。何况是身为警察的石警官呢?
这里有一个衍生的话题,不会游泳的人是否可以入编警察?恕不在我的讲座中交待。
不会游泳的警察下水救人,勇气可嘉吗?警察做了“警察该做的事”,警察不做“警察该做的事”,警察要不要做“该做而不会做的事”?这不是绕口令,也不是脑筋急转弯,当然也不是智力测试题。我只是联想到了陶先生“初级十六能”的重要性。
笑话2:有一位国内还算知名的作家在一个杂志上,发表过一篇文章,文中写道,“我不会唱歌,不会跳舞,不会打麻将玩扑克,不会喝酒不会抽烟,不会电脑打字,连在手机上储存电话号码也不会。”因此遇到了许多“尴尬”,因此承认自己是“半个文盲”。
文章充满情趣,文笔也很优美,可谓小品文上乘之作。即使是“尴尬”的糗事,也写得挺好玩,挺幽默的——这就是大人物的好处,如果是草根,你不会那你只能做草根。
我也笑话一句,“半文盲”也能成为作家?也能在省级作协占有一席之地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