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、这是小天才
作者:柴大官人      更新:2016-04-18 08:43      字数:2207
    我性格温和,骨子里却有着不愿意认输的狠劲。

    从涛哥手里接过那本书,随后一翻,看到封面是《朦胧诗选》。我很仔细地把《迷途》默读了一遍,然后把书帝还给涛哥。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作者要具体表达什么,”我尽量把语气放得平稳,“但我觉得,这首小诗中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的感觉。他要去找什么?他自己也没有说明白。鸽子是指路的,却指向了天空,地面的路,被蒲公英带到了一个湖波,那是他要找的那个“你”的眼睛?“你”是什么?是神还是希望?作者似乎也不想说明白。”

    与涛哥认识有近三个月了,他知道我对诗歌是没有兴趣的。

    “你解读的很好,”涛哥说,“你能写诗吗?”

    “能写,”我信口吹牛,“一天写一篇都没问题!”

    说完我就后悔了。

    涛哥却很认真:“好,一天一篇,我要连看你十篇。”

    回到家里,我翻了翻书柜,我的藏书中除了一本张志民的《祖国,您听我说》是现代诗,只有一些古典诗词的集子。而张志民那种六十年代的抒情,也绝对不是北岛那种朦胧诗的风格。我想了想,去邮局买了一本《诗刊》一本《星星诗刊》,又到南边那个叫艺文斋的小书店翻了一会儿,买了一本含有北岛作品的《北京青年现代诗十六家》。这个下午到晚上我都在翻阅这一本书两本杂志,仔细体会里面的诗歌写法,最后写下了我平生第一首诗歌《夏夜的流星》。之所以选择这一个题目,是因为刚刚读完了金庸的《笑傲江湖》,化用了里面的一个场景,写作手法则是借鉴了当年学过的郭沫若的《天上的街市》。我虽然夸了海口,但对于自己不熟悉的写作手法,还是不敢乱套用的。

    第二天上午9点多,我拿着稿纸到了涛哥的办公室,给他看。涛哥的神情也很平静,只是说:“这是第一首啊。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。

    这之后的九天,我可以说是绞尽了脑汁,把手中的《北京青年现代诗十六家》一读再读,认真揣摩现代诗的写作手法,深入理解那些蕴藏在诗歌背后的心思与故事。对照那两本诗歌杂志,我感觉《诗刊》权威,但作品保守;《星星诗刊》虽是地域性强,作品创作手法却更开放。我认真阅读了杂志后半部分的那些评论,虽然不是很懂,却在我面前拉开了一扇通向诗歌之路的大门。这十天,我的确拿给涛哥十首诗,但是我清楚地知道,文字其间的稚气可笑。

    十天之后,我不想写小说了,我想写诗。

    那个“保险杯”征文比赛也有了结果。我和涛哥一道参加了在东风剧场的颁奖大会,一等奖获得者是一位打着快板高唱《保险好》的老先生,奖品是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,很诱人。我和涛哥都是最小的奖:优秀奖。这结果,让心高气傲的涛哥很失望。

    我开始尝试写诗。见了好的诗集会买下来,那两本诗刊杂志也是每期必买的。这期间我有两位忠实的读者,涛哥和健民。

    涛哥会给我一些建议。

    健民不写诗,却给我以热忱的鼓励。

    我的第一首小诗终于在市文联办的小报上刊载了,这是我的文字第一次变成铅字,虽然没有一分钱的稿费,我还是非常兴奋。从文联要了三份报纸,自己留一份,打算送涛哥和健民各一份。自从“保险杯”比赛之后,涛哥不愿意再跟县文联打交道了。

    晚上8点半后,饭馆里已经没了人。我简单地吃了点东西,跟妻子说了一声,就拿着报纸和从健民那里借的书向南走去。健民结婚后,跟父母住在一块。我走进他的卧室,屋里只有健民自己,他妻子回娘家去了。健民的卧室里有一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,我进去的时候,他正在打游戏,玩的游戏我在老陈那里见过,就是《魂斗罗》。

    “第一次见你在家玩游戏啊,”我把报纸放在他身边,“这是什么机器?”

    “台湾产的小天才,”健民按下了暂停,“我跟我哥对钱合伙买的,一替一个月,交换着玩。”

    难怪这段时间来健民家没见他玩过。借助室内明亮的灯光,我注意到这台机器跟老陈那台黑色的机器样式不一样。小天才的主体是一种看起来很舒服的浅灰色,插卡带的地方装饰一圈醒目的蓝色。这个时候,机器上面插的是一盘黄色的大卡,不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内容。健民拿起报纸,顺手把手里的控制器递向我。

    “摇把给你,”健民的声音中带着些奇异的诱惑,“试试吧,按一下中间的开始键就可以玩了。”

    这东西叫摇把?记忆中,似乎发动汽车的那个曲尺型铁棍也是叫摇把。

    我路过老陈的小店的时候常常驻足观看,对摇把的使用并不陌生。接过来,模仿着那些孩子的手势攥好,用大拇指按下了中间的开始键,一个奇异的世界在我的掌握之中了,感觉很奇妙。推动左边的方向键,左右是走,上是举枪向上,下是卧倒。而右边的按键用A和B区分,B是打枪,A跳跃。向前多走几步,敌人就攻了过来。不熟悉情况的我,一时之间手忙脚乱,乱蹦乱跳,很快我控制的人就挂了,好在天空中又跳下了一个……等健民看完了报纸上我的那首小诗,屏幕上已经显示了GAME。

    “我不会玩,”我把摇把递还给他,“你来吧。”

    健民接过摇把:“这个游戏不难,你多玩几次就熟悉了。”

    他按下开始键,熟练地操纵那个小人奔走于山林之间。我看得出,对于地形健民很熟悉,在山地间与敌人跳跃周旋,很快就来到了他说的关尾。他首先打掉了位于房顶的那个持枪的士兵,跟着利用地形,敲掉了两个机枪枪管,最后冲到敌人堡垒下面,举枪射击那个圆形的东西,直到堡垒爆炸,这个战士跳进炸开的缺口,进入了敌人的基地。

    “健民,”我忍不住问他,“你为什么喜欢游戏?”

    “因为游戏就是可以操作的互动电影,”健民按下暂停键,“虽然比起真正的电影,它的画面太简陋了,可是亲手操作可以活动的人物,那感觉真是太好了。柴进,我建议你也买一台,玩游戏需要手眼配合。当你写作写累的时候,玩玩游戏,也是让大脑休息的一种好方式。”

    嗯,这话也有道理,老友的推荐相信是不会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