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:皆大欢喜
作者:
蔡白玉 更新:2023-11-02 22:43 字数:2360
曾可可跟留下来的十几个人商量了一下,大家纷纷表示,如果能谈到二百四十块钱,大家既然都已经来了,就大家一起坚持十来天。
十几个人一起找到兰经理。
“兰经理,我们这十来个人商量了一下,大家既然已经过来了,十六个小时我们也认,不过我们要求加工资。”一个叫霞姐的人说道,“二百块钱是肯定不行的,最低工资还十五块钱一个小时呢。”
“这事你们得跟你们的劳务去说,她给你们结工资,”兰经理一幅懒得跟大家废话的样子,“你们想干呢,就必须干十六个小时,这是人家用工单位要求的。”
“我们最长的只干过十二个小时,哪有干十六个小时的?时间太长了。”
“这是事先跟你们劳务说好了的,她没跟你们说清楚是她的事。”
有几个人气得大骂麻子姐做人不地道。
有个叫霞姐的跟麻子姐干过两年多活了,说麻子姐人还不错,做事也靠谱,对跟她干活的人挺好的,工资也给得及时,这次的事让她也有些意外。
如果一个人要做出超乎正常为行的事,惟一的理由就是巨大的诱惑!麻子姐为什么要隐瞒事实把大家骗来?这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。
曾可可朝兰经理看过来,“兰经理,你确定十六个小时是用工单位的要求?”
“当然。”
“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,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,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可与员工商量延长工作时间,但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,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身体健 的条件下,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,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到当地劳动何障监察机构投诉处理。如果用工单位要求连续工作十六个小时,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,我不相信用工单位不了解劳动法。”
兰经理眼珠子一瞪,“你们是临时工。”
“只要我们打卡上了班,就是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,用工单位就必须遵守劳动法。”
兰经理看着曾可可,“大姐,你也别跟我讲这法那法的,我看你也是明白人,那我就明着告诉你,人家用工单位安排的是早晚班,是你们那劳务说找不到这么多人,要求我们跟用工单位商量,能不能一个人上两个班,把两份工资给一个人,我们公司本来是不同意的,但想着这活不累,也担心人来得多了不好管理,所以就同意了你们劳务的要求,”兰经理无可奈何地说,“我知道你们所说的小时工工资行情,最低十五一个小时,我们还包吃包住,我现在就告诉你们吧,我们给你们那劳务的工资是一天二百六,但她给你们多少,是由她说了算的,为什么我让你们去跟她说工资的事,现在你们明白了吧?”
如果兰经理说的是真的,那么每天麻子姐从她们每个人身上赚六十块钱,这次来了三十个人,她一天就赚一千八!十天,一万八!
大家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面面相觑!
“这黑心的周扒皮!”有人骂道。
“我跟我们公司签的合同是三百块钱一天,我赚了四十块钱,还要管你们吃住,如果你们不相信,回头我可以拿合同给你们看,所以你们如果想涨工资,只能跟你们的劳务去说,本来我就没赚钱,所以我肯定给你们涨不了工资。”
大家纷纷让那个叫霞姐的给麻子姐打电话。
“大家都跟她说说,这毕竟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,你们不都有她的联系方式吗?一起跟她说吧。”
“还是你跟她说吧,你跟她熟,她要是说不行了,咱们再一块跟她说。”大家坚持让霞姐先跟麻子姐联系,听听麻子姐怎么说。
霞姐面露难色。
曾可可明白霞姐不想得罪麻子姐,毕竟以后还要靠麻子姐给她找活干,但大家让她跟麻子姐联系,她又不好意思驳大家的面子,不然,她就会被这群人孤立。
“那我要怎么跟她说呢?”霞姐朝曾可可看过来,“姐妹,我看你是个明白人,不像我们没见过世面的。你说我跟麻子姐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,平是她对我也挺照顾的,有什么活都叫上我,你说我要怎么跟她说才好?你教我一下。”
“对对对,这个姐妹,你教教霞姐。”大家又朝曾可可看过来,“一看你就是有文化的人,文化人都聪明。”
曾可可一笑,“这没有什么好教的,你就把这边的情况实实在在的跟她说清楚,现在我们还有多少个人,大家也愿意留下来继续干,但大家都觉得工资少了,看她怎么说。”
“那我直接跟她说大家要十五块钱一个小时的最低工资?”
“你先听听她的想法。”
麻子姐一听霞姐说大家要十五块钱一个小时的工资,直接就说不行,说最多每天再加十块钱。
“那大家肯定就不干了。”霞姐挂断电话无可奈话地朝大家看过来,“要不你们跟她说说?”
大家又朝曾可可看过来。
曾可可摇了摇头,“没用的,她肯定不听。”
有几个不甘心的人又打了电话过去,刚开始麻子姐还接,后来干脆谁的电话也不接了。
兰经理打了电话过去,也不管用。
“我有个主意,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。”兰经理笑了笑,“我听你们劳务的意思,让你们都回去,她也不管你们了。如果你们想回去的,现在就可以走,不想回去的,也可以留下来,我直接给你们发工资,行不行?”
“什么意思?”大家没明白兰经理的意思。
“我的意思就是从现在开始,你们跟之前的劳务没关系了,现在愿意的留下来,我来给你们发工资,就按你们说的,十五块钱一个小时,一天两百四,包吃包住,行不行?”
大家这才明白过来,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。
有人开玩笑,“兰经理,那你是不是就多赚二十块钱了?”
“是,我多赚二十块,因为我每天得给你们发工资,这钱得由我先垫付,如果你们能等到活完了再给你们发工资,那我再给你们加十块,二百五,行吗?”
“两百五不行。”
“我们不是两百五,你才是两百五。”欢声笑语终于在屋里响了起来。
兰经理让大家重新登记了名字,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,并且承诺每天给大家准备一斤水果和一瓶牛奶,把十块钱以物质的方式补偿给大家,争取让大家吃好住好。
看着屋子里一张张喜气洋洋的脸,曾可可在心默算着:如果这十天的活能平平安安干完,就能拿到二千四百块钱,二千四!两千块钱交了物业费,剩下的四百块钱至少能买一百斤大米,一百斤大米够她吃大半年了!如果能干半个月,就可以小有盈余,快过年了,得给父母转点钱回去……